2009年6月25日 星期四

內政部研擬 保母無照將開罰

新聞來源:自由時報98.6.05
近來發生多起與保母相關的社會案件,內政部昨表示,已將居家式照顧服務納入研擬中的「兒童教育及照顧法草案」,未具教保人員資格者,不得於居家從事教保服務,如有違反處6千元至3萬元的罰鍰,得按次連續處罰。

兒童福利聯盟批評,不切實際、一步到位的政策,恐鬧「保母荒」,令家長無所適從。彭婉如文教基金會董事劉毓秀直指,草案限制保母能帶小孩的人數太嚴苛,將造成反向淘汰,若放寬就能解決保母不足問題。

內政部表示,去年政府為減輕家長托育費用負擔,頒訂「建構友善托育環境─保母托育管理與托育費用補助實施計畫」,家庭年總收入150萬元以下且育有未滿二歲幼兒的雙薪家庭,托育費用一般家庭每月補助3000元、弱勢家庭每月補助5000元。

自行照顧幼兒的弱勢家庭提供臨時托育補助,每名幼兒每月最高可補助2000元,並且藉由補助家長部分的托育費用,鼓勵社區保母加入社區保母系統服務體系。

內政部官員表示,目前有執照的保母近6萬人,其中只有14000人納入內政部社區保母系統,照顧16000餘名二歲前幼兒;目前全台二歲前的幼兒近40萬人,約有3萬2000名幼兒需要保母。

不過兒盟執行長王育敏說,內政部指現有6萬名有照保母,應是累計人數,多數早不再執業。目前有照且執業中的約僅一萬多人,供不應求。

王育敏認為,先期應採「有照制」及「登記制」雙軌並進,以給予健保等福利誘因,吸引執業中的無照保母來登記,並要求其每年需受一定時數訓練,逐步輔導其考照。內政部研擬 保母無照將開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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